2014年 吉林长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启动 |
来源:2exam.com 2014-10-14 14:25:37 |
长春市2014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已经开始。认定范围:已通过省考全部科目并取得省教育学院颁发合格证的人员(未取得教育学、心理学合格证人员需参加国考)和参加下半年省考补考合格人员,截止到2014年10月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,具备《教师法》规定条件的人员。 申请采取网上报名+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,即日起至10月31日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选择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。 学历及申请条件 (一)学历条件 1.幼儿园教师,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;2.小学教师,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;3.初级中学教师,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;4.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,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;5.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,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。 (二)其他条件 1.从事教育、教学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;2.普通话条件:申请语文学科应达到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;其它学科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;3.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;4.良好的身体素质,适应教育、教学工作的要求;5.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学、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。 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属地原则进行,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(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)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。对于户籍不在长春市,但人事档案存放在长春市人才中心的人员,可在长春市提出申请;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长春市的人员,长春市认定机构不予受理。 报名程序和时间 (一)网上报名: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(http://www.jszg.edu.cn),选择“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”进行申请报名注册,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1日。 (二)现场确认 1.申请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,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7日至21日(11:30至13:00午休),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。 现场确认地点为长春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(长春教育学院223室),地址: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428号(长春儿童医院斜对面,三角广场附近),电话:0431-88965304。 2.申请初中、小学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,现场确认时间、地点由户籍或档案所在地各县(市)、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另行确定和公布。 具体认定程序请登录长春教育网/电子公告栏查询(www.ccedin.net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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